近日,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人用医药产品委员会(CHMP)建议批准靶向抗癌药Tagrisso(泰瑞沙,奥希替尼):作为一种辅助(术后)疗法,用于治疗已接受治愈为目的的完全肿瘤切除术的早期(IB/II/IIIA期)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EGFRm)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截至目前,Tagrisso已在全球15个国家被批准用于治疗早期肺癌。
在中国,Tagrisso于2020年4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作为一种辅助(术后)疗法,并由医生决定是否联用辅助化疗,用于治疗已接受治愈为目的的完全肿瘤切除术的早期(IB/II/IIIA期)EGFRm NSCLC成人患者。Tagrisso适用于肿瘤中存在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EGFRm NSCLC患者。
ADAURA 3期试验的“空前”结果显示:Tagrisso辅助治疗将疾病复发或死亡风险降低了80%。
此次最新批准,是Tagrisso在中国获批用于二线治疗EGFR T790M突变NSCLC、一线治疗EGFRm NSCLC之后,获批的第3项适应症,前2种适应症均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奥希替尼国家医保(2020版)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海得康”发掘国际新药动态,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咨询服务,更多海外新特药咨询电话:400-001-9769。
奥希替尼在全球多个国家已上市,海外药品上市情况,海外原研药/仿制药价格等,欢迎咨询海得康。
免责声明
由本文所表达的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该被视为医生的建议或替代品,请咨询您的治疗医生了解更多细节。本站信息仅供参考,海得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海德康海外医疗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
原创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
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座7层703室
咨询热线:400-001-9763
Copyright @ 2017 北京海得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京)-非经营性-2016-0106
免责声明:本网站展示的医药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疾病治疗和用药细节请务必咨询医生和药师,海得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京ICP备15058342号-15 工商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010501992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