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其靶向抗癌药Tagrisso(泰瑞沙,奥希替尼):作为一种辅助(术后)疗法,并由医生决定是否联用辅助化疗,用于治疗已接受治愈为目的的完全肿瘤切除术的早期(IB/II/IIIA期)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EGFRm)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来自ADAURA 3期试验的结果显示:Tagrisso辅助治疗将疾病复发或死亡风险降低了80%。
此次NMPA批准基于全球III期注册临床研究ADAURA的阳性结果。数据显示,在主要研究人群II期和IIIA期EGFRm NSCLC患者中,以及在具有次要终点指标的IB-IIIA期患者中,Tagrisso均显示出具有统计学差异和临床意义的无病生存期(DFS)获益。
具体数据为:
(1)在II期和IIIA期患者中,DFS结果显示Tagrisso将疾病复发或死亡风险降低83%(HR=0.17;99.06%CI:0.11-0.26;p<0.001 );
(2)在总体研究人群IB-IIIA期患者中,DFS结果显示Tagrisso将疾病复发或死亡的风险降低80%(HR=0.20;99.12%CI:0.14-0.30;p<0.001)。在所有预设亚组中,包括亚裔和非亚裔患者,无论既往是否使用过辅助化疗,都观察到一致的DFS获益。
Tagrisso在该研究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与既往转移性NSCLC中的研究一致。
奥希替尼报销条件: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协议有效期: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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