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xor塞利尼索治疗淋巴瘤成人推荐剂量
每周第 1 天和第 3 天口服 60mg,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selinexor塞利尼索,整片吞服;不要咀嚼、压碎药片。
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提供 5-HT3 拮抗剂和/或其他抗恶心药物的预防性伴随治疗。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DLBCL),未另行指定,包括滤泡性淋巴瘤引起的 DLBCL,至少 2 线全身治疗后
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方案:
起始剂量:每周第 1 天和第 3 天 60 mg(每周总计 120mg)
第一次减少:每周第 1 天和第 3 天 40 mg(每周总共 80 mg)
第二次减少:每周一次 60mg
第三次减少:每周一次 40mg
第四次减少:永久停止治疗。
副作用调整方案——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计数 50,000 至低于 75,000/mcL:任何情况下中断一剂该药;以相同的剂量水平重新启动该药物。
血小板计数 25,000 至低于 50,000/mcL 无出血:首次出现时,中断治疗;监测直到血小板计数恢复到至少 50,000/mcL;减少一个剂量水平。
血小板计数 25,000/mcL 至低于 50,000/mcL 并发出血:任何发生中断治疗;监测直到血小板计数恢复到至少 50,000/mcL;出血消退后以较低的 1 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根据指南管理血小板输注。
血小板计数低于 25,000/mcL:任何发生中断治疗;监测直到血小板计数恢复到至少 50,000/mcL;以低 1 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根据指南管理血小板输注。
副作用调整方案——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0.5 至小于 1 x 10(9)/L 无发热:首次出现中断治疗;监测直到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到 1 x 10(9)/L 或更高;以相同的剂量水平重新开始。对于复发中断治疗;监测直到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到 1 x 10(9) 或更高;根据指南管理生长因子;以较低的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 0.5 x 10(9)/L 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任何发生中断治疗;监测直到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到 1 x 10(9)/L;以低 1 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
副作用调整方案——贫血:
血红蛋白低于 8 g/dL:对于任何情况,将剂量减少 1 个剂量水平;根据指南管理输血。
危及生命的后果:任何发生中断治疗;监测血红蛋白,直到水平恢复到 8 g/dL 或更高;以较低的 1 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根据指南管理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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