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艾曲波帕采取空胃给药(餐前1小时或2小时)。艾曲波帕和其它药物、食物或多价阳离子(如,铁、钙、铝、镁、硒,和锌)添加剂间允许间隔一般为4小时。
3.为减低出血风险,调整每天剂量至达到并维持血小板计数≥50×109/L。
4.每天剂量最好不要超过75 mg。
5.如最大剂量后4周血小板计数仍不增加则中断艾曲波帕给药;重要肝功能检验异常或血小板计数反应过量也需要中断艾曲波帕。
上述就是艾曲波帕的服用说明,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患者需要提前咨询专业医生来明确自己的用药剂量。值得注意的是,艾曲波帕用药剂量需要严格按照医嘱或者说明书,切不可自行调整。
免责声明
由本文所表达的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应该被视为医生的建议或替代品,请咨询您的治疗医生了解更多细节。本站信息仅供参考,海得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海德康海外医疗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感谢!
原创声明: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
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座7层703室
咨询热线:400-001-9763
Copyright @ 2017 北京海得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京)-非经营性-2016-0106
免责声明:本网站展示的医药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疾病治疗和用药细节请务必咨询医生和药师,海得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京ICP备15058342号-15 工商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0105019927126